项目名称:青河县人民检察院项目资金支出
实施单位(公章):青河县人民检察院
主管部门(公章):青河县人民检察院
项目负责人(签章):石先平
填报时间: 2019年 1月24日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为:(一)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二)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三)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四)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五)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青河县人民检察院为一级预算独立核算行政单位纳入青河县的决算汇编范围,执行行政会计制度。我院有行政编制25人,退休2人。
(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我院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及自治区级转移支付专项经费及预算拨款。经费支出范围为院内开展办案业务及相关工作,为持续性、常年性项目。通过此项项目资金来保障各业务部门工作的开展,聚焦总目标、服务服从总目标,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实现全县检察工作的持续安全稳定,服务全县中心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青河县人民检察院上年结余123.97万元,本年收入4.55万元,合计共128.52万元。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本年项目支出总额4.5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19.41万元(援疆资金)。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院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检察机关业务办案开支。高度重视对项目支出的管理,牢固树立“先预算、后支出” 的观念,项目支出严格纳入经费预算,规范项目资金结算管理,经费报批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各项支出按照批准的预算和有关规定审核办理,各项费用严格按照经费审批程序审批后才能报销,杜绝不合理的开支。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为保证资金的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院严格按照县委、县财政局及上级院下发的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和相关制度要求,规范各项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建立健全了项目管理办法,项目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同时加强项目执行分析,及时掌握动态,切实加快重点项目执行进度。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聚焦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维护稳定“组合拳”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为第一责任,全力抓好严打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利用提前介入、引导取证等手段,加强对公安机关办理相关案件的指导。对已经移送到我院的严打和涉黑案件,严格对事实和证据的审查,切实发挥出检察机关诉前主导、审前过滤的作用。截止目前,我院共依法批捕严打案件4件8人(严打以来),涉黑涉恶案件3件12人,审查起诉严打案件4件8人,涉黑涉恶案件1件14人,法院已作有罪判决严打案件3件3人。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截至目前,我院共依法批准逮捕14件23人,提起公诉46件60人。三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坚决落实区院党组关于公益诉讼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树立共赢理念,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截止目前,我院已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件,发出6份检察建议。相关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整改,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回复检察机关,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四是做好信访接待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共接待群众来访4件,其中检察长接待4件,4均予以了妥善处理,全年无涉检信访案件发生,为促进青河县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如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可不用填写该部分。)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院还将成立专门绩效考评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作运行程序和项目绩效目标,大力培育绩效管理文化,将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融合,把绩效管理由被动应付、盲目接受转变为主动推进,自觉实施,实现绩效评价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有力推动绩效管理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领导重视,明确责任,健全管理机构。绩效评价工作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得到了院分管领导的高度关注,检务保障部作为经费管理部门负责绩效评价工作,各主要业务部门作为项目执行部门,全面配合检务保障部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各部门均确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二、认真谋划,科学论证,设立合理评价指标体系。为顺利完成绩效评价工作,要结合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主要工作措施、项目目标、工作内容及特点,提出符合实际,且能反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主要措施的可量化、可衡量的绩效指标。三、精心组织,及时反馈,确保绩效评价取得实效。存在的问题:部分指标下达时间晚,造成年终资金结余,影响项目的支付进度。
(三)其他
无
六、项目评价工作情况
聚焦主业,开展法律监督职责,青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从严治检深度融合、检察工作与司法改革一体推进、法律监督与自身监督同步加强,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项目评价总体良好,基础数据收集、资料来源和依据等佐证材料情况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