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2日,我院邀请县人民法院、公安局、纪委监委、人社局在我院三楼会议室召开“青河县退休、公职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告知工作联席会”。
会议由我院检察长木合亚提·胡沙英主持,他首先对参加此次会议的各单位负责人的到来表示感谢,随后对我院今年7月给人社局下发的7件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案件进行通报,并表明了召开此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办案,发现办案机关在对退休、公职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后,未能按照规定及时通知原单位、人社局,造成相关人员“带薪羁押”,给国有财产带来损失,同时也造成了一定的恶劣影响。通过此次联席会,就是要规范办案,今后避免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最后大家共同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实行向所在单位告知制度的通知》,并达成共识:在今后办案中,如有对退休、公职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除向原单位告知外,还要向人社局、纪委监委、组织部告知,如因不告知造成恶劣影响的,将移送纪委监委追究纪律责任。
